海安市白甸镇初级中学2021年省海中、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推荐工作方案
为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南通市教育局有关中考改革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进县的通知》、南通市教育局相关要求和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推荐工作的方案制定如下:
一、推荐工作委员会成员
挂 帅:钱 炜(政府分管教育)汤月明(教育助理)
主 任:王梅军
副主任:王志春 王正军
委 员:王卫东(市人大代表) 王巧凤(市政协委员) 贲顺荣(镇纪检书记) 颜义平(镇监委会主任) 吴玉兰(工会主席) 李华明(教导处副主任)王荣山(年级组长) 张 健 王兵吴晓丽(家长代表)
二、工作小组及职责
为保证我校2021年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推荐工作有序、公平、公正、稳妥进行,特成立如下工作小组。
1.宣传组
组长:王梅军 组员:王正军 吴玉兰
职责:做好“推荐生”推荐的宣传、发动、公示等工作。
2.纪检组
组长:王志春 组员:李华明 王荣山
职责:负责“推荐生” 推荐的纪律保证,组织人员对数据和材料进行复核。
3.数据组
组长:王志春 组员:黄 俊 仇小妹
职责:负责“推荐生” 推荐数据的整理、统计、分析等工作。
4.综评组
组长:王正军 组员:吴玉兰 黄 俊
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民意测评等工作。
5.材料组
组长:王志春 组员:王正军 吴玉兰
职责:负责“推荐生” 推荐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等工作。
6.接待组
组长:王志春 组员:王正军 吴玉兰
职责:负责接待家长举报、来访,解答推荐工作的政策和要求。
7.维稳组
组长:王梅军 组员:王志春 李华明 王荣山 王正军
职责:负责“推荐生”推荐过程中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三、“推荐生”计划
等南通市教育局公布各县市招生计划后再另行通知。
四、“推荐生”必备条件
海安高级中学“推荐生”候选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结果①②须达合格,③④⑤⑥中至少有三项达A级,其余一项达B级。
2.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2B级(含2B)以上。
3.属我校的在籍在读学生,且在我校就读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其中初三学年段必须在读。
4.凡自愿作为省海中推荐生的学生均须向学校推荐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
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候选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结果①②须达合格,③④⑤⑥中至少有二项达A级,其余二项达B级。
2.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2B级(含2B)以上。
3.属我校的在籍在读学生,且在我校就读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其中初三学年段必须在读。
4.凡自愿作为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的学生均须向学校推荐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
五、学业水平状况
1.学校推荐委员会将在符合相关学校推荐生必备条件1、2、3,且自愿申请“推荐生”的学生中,依据初中三年(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思品等)学业水平状况,按省海中计划数的3.2倍确定“推荐生”候选人的“入围”人选。在省海中“推荐生”确定之后,采用曲塘中学和实验中学“推荐生”的工作程序,按我校曲塘中学和实验中学“推荐生”分配计划数,1:1分别确定两校“推荐生”。
2.学业水平状况的数据统计、分析方法如下:
初一年级以学年末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成绩计算总分,占10%;
初二年级以学年末测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学科成绩计算总分,占10%;
初三年级以上学期期末考试和初三学业质量监测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史成绩计算总分,各占40%。
初三年级学校报市的体育综合成绩必须在及格以上。
由于休学导致非毕业年级成绩不全的,则按照该学生原所在年级学年末成绩位次估分(即与现届同年级学生相同位置的学生同分)计算。因事缺考学生成绩不全则按照其所在班级位次估分(上一位次学生分数加下一位次学生分数除以2)计算。初二转进(外县)的学生则按初二学年末测试成绩班级位次估初一的成绩(同缺考学生计算方法)。
3.若学生学业水平状况相同时,首先看综合素质评定结果,③④⑤⑥中达4A者优先;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又相同为4A时,再看初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成绩总分,总分高者优先。
六、录取办法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和《2021年普通高中投档录取办法》,省海中、曲中、实中“推荐生”加分投档的待遇仅限在省海中、曲中、实中规定的相应录取批次第一志愿中享受(省海中“推荐生”加分分值为20分,曲中和实中“推荐生”加分分值为10分),其他投档录取批次中均不享受。
七、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1.4月30日前,组织领导组、教师、家长学习《关于做好2021年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和《2021年普通高中投档录取办法》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宣传发动。
2.5月8日前,成立“推荐生”推荐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校长担任主任,研究、制定我校“推荐生”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学校网站和校园栏公示,并报教体局基教科。
3.5月18日前,根据省海中推荐的指标数、推荐的条件、推荐的方法确定“推荐生”候选人名单,确保无误。由班主任牵头组织任课教师和学生对本班“入围”学生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汇总后报学校“推荐生”推荐委员会,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列为“推荐生”候选人。
4.5月18日前,将省海中“推荐生”正式候选人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宣传栏公示,公示时间三天。所有“推荐生”档案和“推荐生”申请表必须密封留存备查。
5.5月20日前,我校将经公示合格的“推荐生”候选人,报基教科(提交“推荐生”信息汇总表及电子档案)。基教科汇总审核资格后,将名单交省海中。
6. 5月22日省海中对“推荐生”候选人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地点在省海中。
7.考核结束后,省海中按初中学校推荐序次占60%权重和省海中考核序次占40%权重的办法进行合成排序,然后再以合成排序结果按初中学校“推荐生”计划数确定“推荐生”名单,并予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如推荐参考的学生缺考,省海中应将原初中推荐序列中缺考考生去掉,重新依次排序,再合成排序。
同分情况处理办法:若在合成排序后出现同分情况,则根据省海中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若还出现分数相同时,则以初三调研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8.5月26日,省海中将经公示的“推荐生”名单报海安市教体局基教科审核备案,同时告知推荐学校。省海中考核过程材料必须密封留存备查。
9.5月27日前,我校结合省海中“推荐生”推荐结果,将符合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按学业水平综合序次(三年学业水平权重与海安高级中学相同)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宣传栏进行公布,供学生参考。
10.5月28日前,我校组织学生自主申请曲塘中学或实验中学推荐生资格。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候选人必须是海安高级中学“推荐生”之外的学生,且曲塘中学和实验中学之间不得兼报。对于符合条件而主动放弃相关学校推荐生推荐资格的,考生和家长须签字同意放弃推荐生资格。
11.5月29日前,在推荐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各班班主任牵头组织任课教师和学生对本班申请“推荐生”资格的学生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汇总后报学校“推荐生”推荐委员会,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列为“推荐生”候选人。
12.5月29日,我校根据班级测评结果、学生学业水平综合序次,按本校曲塘中学和实验中学“推荐生”分配计划数,1:1分别确定两校“推荐生”,并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宣传栏公示,公示时间三天。考核过程材料必须密封留存备查。
13.6月1日,我校将经公示合格的曲塘中学和实验中学“推荐生”名单,报教体局基教科(提交“推荐生”信息汇总表及电子档案)。基教科审核备案后,将名单交曲塘中学和实验中学。
对本方案如有异议,请在5月6日前向推荐委员会提出。本方案所有解释权属推荐委员会。白甸镇初级中学联系电话:88402009。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纪监室电话:88910134;海安教育体育局基教科电话:88922012。
海安市白甸镇初级中学推荐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