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白甸镇初级中学(含瓦甸初中) 2023年省海中、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 推荐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南通市教育局有关中考改革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进县的通知》、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招生录取方案要求和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海安市普通高中 “推荐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要求,为做好我校省海中、曲中、实中、立中“推荐生”推荐工作,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推荐委员会成员
主 任:周晓祥(校长)
副主任:王志春 (副校长)
委 员:
汤月明(督导员) 王益龙(教导主任)
李华明(教导处副主任) 王荣山(教科室主任)
周 晶(团支部书记) 胡君妍(德育副主任)
吴玉兰(工会主席) 周国兵(监委会副主任)
丁卫民(总务主任) 郭永耕(白甸村支书)
刘学峰(操作员)
教师代表:朱映红 、付大华、丁明勇、马月彪
家长代表:朱平、韦存芳、李华红、李爱芳
二、工作小组及职责
为保证我校2023年省海中、曲中、实中、立中“推荐生”推荐工作有序、公平、公正,特建立如下工作小组。
1. 宣传组:
组长:周晓祥 成员:王荣山
职责:做好推荐的宣传、发动、公示等工作。
2. 纪检组:
组长:吴玉兰 成员:周国兵
职责:负责推荐工作的纪律保证,组织人员对数据和材料进行复核。
3. 数据组:
组长:王志春 成员:刘学峰
职责:负责数据的整理、分析工作。
4. 综评组:
组长:王益龙 成员:周国兵
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民意测评等工作。
5. 接待组:
组长:周晓祥 成员:王志春
职责:负责接待家长举报、来访,解答推荐工作政策和要求。
6. 材料组:
组长:王志春 成员:李华明
职责:负责收集和保存相关推荐资料。
7. 维稳组:
组长:丁卫民 成员:王荣山
职责:维护推荐工作过程中的稳定秩序,解决推荐工作中突发问题。
三、“推荐生”计划
市局根据我校今年中考报考人数,按比例分配给我校(含瓦中)省海中、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数分别为6、5、5、4人。
四、推荐原则
将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和立发中学70%的招生计划,根据各初中毕业生数,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实行实名推荐办法。每个学生只可以获得一所学校的“推荐生”资格。
五、“推荐生”必备条件
省海中“推荐生”的必备条件是:
(1)综合素质评定结果①②须达合格,③④⑤⑥中至少有三项达A级,其余一项达B级。
(2)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达22.5分以上。
(3)属推荐学校的在籍在读学生,且在推荐学校就读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其中九年级必须在读。
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的必备条件是:
(1)综合素质评定结果①②须达合格,③④⑤⑥中至少有二项达A级,其余二项达B级。
(2)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达22.5分以上。
(3)属推荐学校的在籍在读学生,且在推荐学校就读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其中九年级必须在读。
六、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1.5月12日前,本校“推荐生”推荐委员会在符合“推荐生”必备条件的学生中,主要依据三年学业水平状况(建议七年级10%、初八年级10%、九年级80%,七、八年级阶段以学年末测试成绩为依据,九年级上学期期末和九年级模拟考试成绩各占40%)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各高中推荐生分配计划总数的2倍确定“推荐生”候选人的“入围”人选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宣传栏公布,名单公布时不得出现考试分数,可标注A+、A、A-、B+、B、B-等综合等级,供学生自主申报相应高中推荐生时做参考。
2.5 月 16日前,学校组织“入围”学生依次自主申请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资格,各高中推荐生不得兼报。在推荐过程中,如出现推荐指标未用足,按照排序先后依次递补。对于符合条件而主动放弃相关学校推荐生推荐资格的,考生和家长须签字同意放弃推荐生资格。
3.5 月 20日前,在推荐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各班班主任牵头组织任课教师和学生对本班申请“推荐生”资格的学 生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汇总后报学校“推荐生”推荐委员会,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列为“推荐生”候选人。
4.5 月 22日,本校推荐委员会根据班级测评结果、学生学业水平综合序次,按本校各高中“推荐生”分配计划数,1:1分别确定四校“推荐生”,并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宣传栏公示,公示时间三天。宣传栏公示纸张规格不小于 A3、字号不小于三号。公示情况照片要求连续三天,每天不少于一张,需带有时间水印,且有师生围看,与“推荐生”名单一起报送局基教科。在考核过程材料必须密封留存备查。
5.5 月 26 日,我校将经公示合格的各高中“推荐生”候选人名单,报教体局基教科(“推荐生信息汇总表”以 “某初中某高中推 荐生 .excel ” 的文档格式报送hajcjyk@126.com)。由局分管负责人随机抽取各初中推荐生信息,交基教科比照信息库进行核查,抽查率不低于 20%。基教科审核备案后,将名单交相应高中
七、注意事项
1.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四所学校在推荐中,因报名人数不足而出现“推荐生”计划空缺,不再替补。
2.“推荐生”在填写《“推荐生”申请表》时,应同时承诺将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填报在相应投档录取批次的第一志愿,并参加中考。
八、“推荐生”录取办法
推荐生投档录取办法,详见《2023年普通高中投档录取办法》。根据市教体局文件精神,作为省海中、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加分投档的待遇仅限在省海中、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法中学规定的相应录取批次第一志愿中享受(省海中“推荐生”加分分值为20分,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法中学“推荐生”加分分值为10分),其他投档录取批次中均不享受。
九、推荐工作纪律
1.推荐委员会要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荐流程,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生质量。一是建立诚信责任制度。校长代表推荐委员会与教育局签订诚信责任状,推荐委员会其他成员与校长签订诚信承诺书,同时学校还要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二是建立公示制度。学校推荐委员会成员名单、推荐方案、推荐结果都必须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三天,要让每个师生和家长知晓。三是建立回避制度。凡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在本校参加当年中考,一律回避,不得进入推荐委员会,不得参与推荐工作。四是建立举报制度。学校举报信箱:jshabdzxx@163.com,学校举报电话:88402009.海安市教体局纪监室、基教科电话分别是:88910134和88922012
2.推荐委员会要通过加强对省海中、曲中、实中、立中“推荐生”推荐工作的宣传,以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主动查找和解决推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正确地化解出现的矛盾,要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实施。
3.推荐委员会要严格按照省海中、曲中、实中、立中“推荐生”必备条件和学生的学业水平状况择优推荐,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推荐。严格按照市教体局下达的计划数,不得突破。
4.推荐委员会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序时进度,明确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确保按时高质完成“推荐生”推荐工作。
5.推荐委员会要做好推荐过程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所有推荐材料档案一律封存备查(含公示小样和公示照片等)。
6.在推荐工作中,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接收礼金、礼品,不得接受与推荐工作有关的吃请,不得接受任何人情拜托。对在“推荐生”推荐、审查等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将依照相关党纪政纪规定和《国家教育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负责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对本方案如有异议,请在5月12日前向推荐委员会提出。本方案所有解释权属推荐委员会。
海安市白甸镇初级中学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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